筒的信息
筒的部首: 竹
筒的拼音: tǒng
筒的筆畫數(shù): 12
筒的繁體字: 筒
筒的筆順: ノ一丶ノ一丶丨フ一丨フ一
筒的解釋: 筒的基本解釋1.粗大的竹管:竹~
2.較粗的管狀器物:筆~
煙~
郵~
用鐵皮卷個~
3.衣服等的筒狀部分:袖~兒
襪~兒
長~靴
也作統(tǒng)
筒的介紹〈名〉(形聲
從竹,同聲
本義:竹筒,粗大的竹管)同本義筒,通簫也
——《說文》筒,竹管也
——《三蒼》筩,斷竹也
——《說文》教吏為缿筩
——《漢書·李廣漢傳》
注:“竹筩也,如今官受密事筩也
”?伶?zhèn)愔剖c,以聽鳳鳴
——《漢書·律歷志》又如:筒箭(放在竹筒里發(fā)射的箭矢);筒竹(竹筒);筒炙(古時利用竹筒熏烤的一種烹調(diào)方法
也叫“黃炙”)捕魚的器具
如:筒釣(一種捕魚的用具)泛指管筒狀器物[tube-shapedcontainer]以筒水灌之
——《聊齋志異·促織》又如:郵筒;筆筒;筒竹(猶鞭炮);筒車(一種引水灌田的機械設(shè)備);筒輪(筒車取水所用的輪盤)衣服鞋襪的筒狀部分[tube-shapedpartofclothing,shoeorstocking]
如:袖筒;襪筒;長筒靴竹名
也稱“射筒竹”〈量〉用于筒狀物裝的東西
如:一筒米、一筒可樂等〈動〉套上或納入圓筒狀物
如:筒子皮(裝訂線裝書冊時,另用雙葉有色紙加在書冊前后以作保護(hù),稱為“筒子皮”)筒的釋意筒(形聲
從竹,同聲
本義竹筒,粗大的竹管)同本義筒,通簫也
--《說文》筒,竹管也
--《三蒼》筩,斷竹也
--《說文》教吏為缿筩
--《漢書·李廣漢傳》
注竹筩也,如今官受密事筩也
”芽伶?zhèn)愔剖c,以聽鳳鳴
--《漢書·律歷志》又如筒箭(放在竹筒里發(fā)射的箭矢);筒竹(竹筒);筒炙(古時利用竹筒熏烤的一種烹調(diào)方法
也叫黃炙”)捕魚的器具泛指管筒狀器物以筒水灌之
--《聊齋志異·促織》又如筒(筩)tǒng⒈粗大的竹管
⒉較粗的管形器物筆~
郵~
煙~
火箭~
⒊衣服、靴、襪等上面像筒的部分袖~
靴~
襪~兒
長~褲
筒dòng1.洞簫
筒的康熙字典解釋筒【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畫:12畫,部外筆畫:6畫《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
射筒,竹名
《左思·吳都賦》其竹則桂箭、射筒
《異物志》射筒竹,細(xì)小通長,長丈餘,無節(jié),可爲(wèi)射筒,出交趾
又《呂氏春秋》黃帝命伶?zhèn)愖髀纱危剖玻詣e十二律
又《韻府》蜀郫縣大竹,截爲(wèi)筒,盛酒,閉以藕絲,包以蕉葉,信宿,香達(dá)于外,曰郫筒
《杜甫詩》酒憶郫筒不用沽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弄切,音洞
簫無底也
通作洞
《前漢·元帝紀(jì)》能吹洞簫
筒的說文解字解釋筒【卷五】【竹部】通簫也
從竹同聲
徒弄切說文解字注(筒)通簫也
所謂洞簫也
廣雅云
大者二十三管無底是也
漢章帝紀(jì)
吹洞簫
如淳曰
洞者、通也
簫之無底者也
從竹
同聲
徒弄切
九部
筒的謎語1.同一種竹子(打一字)2.一摸一樣(打一字)筒
焌的信息
焌的部首: 火
焌的拼音: jùn,qū
焌的筆畫數(shù): 11
焌的繁體字: 焌
焌的筆順: 丶ノノ丶フ丶ノ丶ノフ丶
焌的解釋: 焌的基本解釋[jùn]用火燒
[qū]1.在火焰上將物引燃
2.把燃燒物燃著的一端弄滅
3.一種烹飪方法
油鍋熱后放進(jìn)調(diào)料,繼續(xù)加熱,最后放進(jìn)原料快炒
多用來做蔬菜,能使菜保持原色和鮮嫩
焌的介紹1.焌[jùn]2.焌[qū]焌[jùn]〈動〉燃火
也指燃火灼龜
如:焌律(閃爍);焌糟(宋時為酒館的女招待);焌黑(漆黑,墨黑)焌[qū]〈動〉火燒焌,火燒
——《廣韻》[口]∶火滅
今俗指把燃燒物放入水中使熄滅
如:把香火焌了一種烹調(diào)方法,熱油鍋里放進(jìn)佐料,再放蔬菜,迅速炒熟
如:焌豆芽另見jùn焌的釋意焌zhēng⒈用火烘烤,用熱氣蒸
⒉同"蒸"
眾,多
焌的康熙字典解釋焌【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畫:11畫,部外筆畫:7畫《廣韻》《韻會》子峻切《集韻》祖峻切,音俊
《說文》然火也
《周禮·春官·菙氏》凡卜,以明火燋,遂飮其焌契,以授卜師
《註》杜子春云:焌,讀如英俊之俊
書亦或爲(wèi)俊
又《廣韻》子寸切《集韻》《韻會》《正韻》祖寸切,音捘
義同
《集韻》或作焞燇
又《集韻》徂悶切,音鐏
《周禮·春官·菙氏註》康成謂:讀如戈鐏之鐏
《疏》讀爲(wèi)俊者,意取荊樵之中,英俊者爲(wèi)楚燉,用之灼龜也,讀爲(wèi)鐏者,意取銳頭以灼龜也
《集韻》或作燉
又《集韻》祖管切,音纂
義同
本作焞
◎按周禮春官釋文,焌音俊
又存悶反
又祖悶反
又祖管反
四音皆可讀
又《廣韻》倉聿切《集韻》《韻會》促律切,音黢
《廣韻》火燒
又《廣韻》亦火滅也
焌的說文解字解釋焌【卷十】【火部】然火也
從火夋聲
《周禮》曰:“遂?其焌
”焌火在前,以焞焯龜
子寸切
又,倉聿切說文解字注(焌)然火也
以火燒物曰然
從火
夋聲
子寸切
又倉矞切
十三部
周禮曰
遂?其焌
周禮垂氏曰
凡卜、以明火燋
遂龡其焌契
以授卜師
注云
焌讀如戈鐏之鐏
謂之契柱燋火而吹之也
士喪禮
楚?置於燋
在龜東
楚?卽契
所用灼龜也
燋謂炬
其存火
焌火在歬
?焯龜
此許引周禮而釋其焌之義
似有舛誤
依鄭注則契卽楚?
楚?柱於炬然之
用以灼龜
焌者、謂吹而然之也
焌